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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渔 (1611—1680)

[清]谪凡笠翁

籍贯:浙江金华兰溪

李渔(1611—1680),初名仙侣,后改名渔,字谪凡,号笠翁,浙江金华兰溪(一说浙江嘉兴)人,生于雉皋(今江苏如皋)。清代著名戏曲家、文学家、美学家。明末清初时以戏曲创作和刊刻为生,组建家班,游历各地,演出自编戏曲。其戏曲理论著作《闲情偶寄》为中国戏曲史上第一部系统论述戏曲创作、表演与园林生活的专著,开创了戏曲美学体系;小说《十二楼》和《肉蒲团》颇具影响;戏曲《风筝误》《比目鱼》等广为流传。

生平

  • 崇祯年间(约1630—1644) 参加科举,明亡后绝意仕进,以卖文为生
  • 顺治八年(1651)前后 移居杭州,创办芥子园书铺,编刻书籍,以此为业
  • 顺治至康熙年间(1650—1670) 组建家班,携歌姬游历各地,献演自编戏曲,名动一时
  • 康熙十年(1671) 移居南京,建芥子园,《闲情偶寄》于此期间完稿
  • 康熙十九年(1680) 卒于杭州,年约七十岁

诗文

评价

笠翁(李渔)戏曲,结构精妙,科诨自然,登场即活,妙手天成。— 清·尤侗
李渔是中国戏曲史上最为全面的理论家和实践家,《闲情偶寄》是不朽的戏曲美学著作。— 近人·郭沫若
李笠翁论词曲,持论精审,所谈皆切实可行,非泛泛空论可比。(《谈艺录》)— 近人·钱钟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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